驻马店实验小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
1、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,管理好学校国有资产,严把以公化私漏洞,确保国有资产完好。
2、国有资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,建账立卡,定期进行核查。
3、购置大件国有资产,必须由学校办公会议通过,经主管部门同意,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购置。
4、国有资产的报废必须严格履行报损手续。资产在200元以上的要经有关部门评估,方可处理。
5、国有资产中低值批量物品,由工作人员分散管理使用的,要妥善管理,可以怀领新,如因管理不善丢失、损坏者照价赔偿。
6、学校国有资产,原则上不外借、不私用。如因工作调离,必须在清理资产后,方可办理工资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