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市直单位劳动模范(先进工作者)
五一劳动奖状 奖章和工人先锋号信息采集的通知
市直各基层工会,直属基层工会:
为完善劳模管理系统,加强对劳动模范(先进工作者)、五一劳动奖章和五一劳动奖状、工人先锋号的管理,更好地为劳模服务,更大程度地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,经研究,决定对我市(建国以来)各级劳模进行摸底,采集劳动模范(先进工作者)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五一劳动奖状、工人先锋号获得单位信息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采集信息范围
1、历届全国、省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;2、历年全国、省、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;3、已经认定过的各级劳模;4、表彰决定中明确有享受劳模待遇的劳模;5、历年各级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获得单位。
二、注意事项
1、进行信息采集上报时需提供表彰决定和证书。
2、各级各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,文件中有明确享受劳模待遇的,按文件明确的待遇级别进行信息采集,上报时提供表彰决定、文件和证书;对文件中没有明确享受劳模待遇,不进行信息采集。如个人有异议,由表彰单位出具详细说明材料或明确答复,并填写待认定劳模汇总表,请示相应级别政府同意后,进行劳模信息采集。
3、既是市级劳模,又是省级和全国劳模的,按最高级别进行采集,并在本人劳模档案和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×年×月曾荣获×级别劳模。
4、历年五一劳动奖状、工人先锋号参照历届劳模信息采集办法进行信息采集。
三、几点要求
1、劳模信息采集,是一项政治性、政策性、原则性都很强的工作,社会关注度高,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按照表彰决定等有关文件界定劳模,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稳步推进。
2、请各基层工会于14日下午6点前将附表一、附表二上报市直工会。于22日前上报所有材料,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,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市直工会,电子版发至zmdss****@163.com。附件电子版已经发送到市直工会公共邮箱zmdsszg****@163.com密码zmd123456,请及时到邮箱下载。
3、各基层工会要组织人员,深入劳模家中认真、全面、准确地采集信息,并按照表格进行分类汇总,及时上报。
另:根据上级安排,8月底前没有建档的,年底不再发放劳模帮扶救助金。
联系人:张 旭 186****2723
附件:1、劳模档案
2、各级劳模汇总表
3、劳模变更汇总表
4、去世劳模汇总表
5、撤销劳模汇总表
6、待认定劳模汇总表
7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档案
8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档案
9、历年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汇总表
10、工人先锋号档案
11、历年工人先锋号汇总表
驻马店市市直工会工作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