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管理制度
1、财会人员应加强政治、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、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,模范地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各项制度。
2、财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、忠于职守、廉法奉公、一尘不染、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。
3、财会人员要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指导下,认真编制学校年度经费收支、预算和决算。
4、建立监督机制,合理使用经费。会计要按时报表,每月底向校长报告经费收支情况。
5、会计、出纳要按照财经制度,及时算账、记账、报账,做到内容真实、手续完备、数字准确、账目清楚,帐有凭、支有据、账款账物相符。
6、白条不准下账,个人不准借款。因工作需要须借支的,金额超500元必须由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,凡需报销的单据,必须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办理。
7、岗位特需用品的购买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,然后由主管财务的校长安排后勤人员组织购买,方可报销。学校购置的批量物品单据,必须由保管人、经手人和校长签字后办理报销手续。
8、学校资金实行一本帐,各项收支要及时入账,各类奖金、补贴要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,努力做到节支增收。
9、学杂费和规定许可的代收费分别入账,合理使用。
10、各项收入应及时足额上交财政专户。
驻马店实验小学
2005年10月